服务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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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与支持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修理、 更换、退货(以下简称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保修期:
本产品自购买日起保修一年,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为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带修的时间。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
保修条款:
一、本产品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对售出之产品在外观、功能没有人为损坏的情况下实行“7天包退,15天包换,一年保修”。
1.1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消费者应该按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
1.2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
1.3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照1.1条款退货。
1.4三包期有效期内,除因消费者使用保管不当,致使产品不能正常使用外,由销售者免费修理(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但不包括运费)
1.5 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换货、修理而产生的运输费用由消费者和销售者共同承担各50%。
二、保修期间内正常状态下使用本产品而发生的故障,可根据保修条款的内容,出示保修卡和发票或收据(复印件),享受无偿维修服务。
三、维修服务方式:返厂维修。
四、下列情况,需支付维修费(包括一定的材料费,维修费及运输费用)。
1.超过保修期范围,在正常情况下使用本产品而发生的故障。
2.不能出示本保修卡,或者有效发货票或产品与保修卡不符。
3.产品非正常状态下使用,例如人为的损坏,或高温、高压潮湿、进液等非正常状态下使用,如果损坏不严重,可以付费维修。
4.由于消费者不能按照说明书中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操作而造成的故障和损伤。
五、下列情况,本公司不予保修。
1.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私自进行折装,维修产品。
2.正常损耗(如电池以及其他部件的磨损及老化)
3.无三包凭证和有效发票的
六、服务流程
当用户发现问题并需要我们提供帮助时,我们将提供顺畅的渠道――“客户服务中心”,和规范化的作业流程进行响应,同时,我们也迫切需要用户的配合。下面,图示说明相关的服务流程
(1) 用户在寻求技术支持时应遵守的步骤:
七、服务体系
八、客户服务体系结构
服务响应:
客户服务中心提供6*8的服务受理,当用户的服务请求发生后,客户服务中心将立即予以响应,针对技术问题或应用故障,客户服务中心将对技术问题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级,例如:一般、紧急、非常紧急。技术支持中心根据问题严重程度等级分别予以不同的服务响应。
客服热线:
全国免费热线:0755-2673 4055
服务投诉:
如果您对我们的服务不满意,请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投诉电话:0755-2673 8439
投诉传真:0755-2673 4003
服务响应:
客户服务中心提供6*8的服务受理,当用户的服务请求发生后,客户服务中心将立即予以响应,针对技术问题或应用故障,客户服务中心将对技术问题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级,例如:一般、紧急、非常紧急。技术支持中心根据问题严重程度等级分别予以不同的服务响应。
客服热线:
全国免费热线:0755-2673 4055
服务投诉:
如果您对我们的服务不满意,请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投诉电话:0755-2673 8439
投诉传真:0755-2673 4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