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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大哈电垃圾渗滤液外渗

    231 2024-03-26 10:12:19 作者:

    玉泉镇的光大哈电环保能源(哈尔滨)有限公司生活垃圾处理厂埋二区发生垃圾渗滤液外渗,导致垃圾填埋场下游的玉泉街道老营村矿山屯村民发现本村地下饮用水出现明显异味和水质浑浊,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2021年3月22日,位于阿城区玉泉镇的光大哈电环保能源(哈尔滨)有限公司生活垃圾处理厂填埋二区发生垃圾渗滤液外渗,导致垃圾填埋场下游的玉泉街道老营村矿山屯村民发现本村地下饮用水出现明显异味和水质浑浊,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16万余元。

按照市政府领导的批示,市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了由市总工会、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阿城区政府、阿城区公安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联合调查组,严格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询问相关人员、查阅资料、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技术鉴定等调查工作,现已经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直接经济损失等相关情况,确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并提出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及相关单位的事故防范整改措施,现将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项目及各参建单位概况

哈尔滨市玉泉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园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B0T项目,由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招标,中标单位为光大哈电环保能源(哈尔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哈电公司),中标日期为2019年5月29日。2019年7月26日,市城管理局(甲方)作为立项主体与光大哈电公司(乙方)签订了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甲方将项目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及其相关附属设施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其中发生泄漏事故的填埋二区属于本项目的附属工程。

特许经营协议中明确说明,甲、乙双方的具体职责,甲方负责协调与办理本项目立项、审批、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政府部门事宜及依法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乙方负责项目的施工、建设、组织施工图会审等相关工作。

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监理招标工作,中标单位为“北京五环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标日期为2019年10月16日。光大哈电公司组织施工单位招标,中标单位为“哈尔滨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日期为2019年8月2日。

根据黑龙江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全省“百大项目”百日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哈尔滨市玉泉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园区垃圾填埋场工程属于省“百大项目”工程,为促进项目提早开工,采取边施工边补办相关手续的方式进行建设。2020年7月1日,该项目取得了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标明:建设单位为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设计单位为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哈尔滨市第一市政工程公司、监理单位为北京五环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合同开工及竣工日期为2020年6月20日至2020年12月30日。该项目施工单位于2019年9月1日进场施工,监理单位于2019年10月21日进场。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1年3月22日,阿城区玉泉镇老营村矿山屯村民反映自来水有异味。市区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进行现场核实并采样化验,矿山屯位于玉泉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园区下游,现有两眼自来水井,第二眼井异味明显。3月25日21时,经哈工大专家现场进行专项调查,在垃圾堆填区下游约300米位置开挖探坑,坑内涌出酸臭水体,专家研判为浅层地下水混入少量垃圾渗滤液。

(二)事故救援情况

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四级应急响应,成立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组,并设现场处置、环境监测、后勤保障、宣传报道、群众接待五个工作组,省市领导多次深入现场指导,并建立现场值班制度,本着务必保障村民饮水安全、社会稳定、控制舆情的原则开展工作。采取每天用送水车为村民送水,封闭停用了矿山屯两眼水井,并启动了南屯、北屯两处应急水源建设,4月7日开始供水管网施工,经疾控、水务等部门化验水质完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6月30日正式供水。

采取导排渗滤液、超声波物探检测加固坝体、封堵漏点、拦截回抽地下水、粉煤灰吸附、覆膜消除异味等措施进行紧急处置,加强玉泉光大生活垃圾处理厂排污监管,在应急期间驻场监督检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安排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持续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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