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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过失导致火灾 深圳这4人被拘留两企业被罚款

    37 2018-04-18 17:08:39 作者:气体探测器

    为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新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光明公安分局强化火灾隐患的整治工作,加大火灾事故处罚力度,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近期,光明分局对辖区四起用火不慎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人依法行政拘留。

     328日,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一公司发生火灾,过火面积20平方米,所幸无人员伤亡。经核查,起火原因为公司员工进行电焊作业时焊渣掉落引燃可燃物。目前,光明警方已依法将涉嫌违规操作的员工行政拘留,并对该企业处以5000元罚款。

48日,新湖办事处一家私公司空置厂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3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起火原因为公司员工在使用切割机时产生的火花引燃油泥。目前,光明警方对涉嫌违规操作的员工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并对该企业处以20000元罚款。

411日,公明办事处下村一住宅厨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0.8平方米,无人员伤亡,起火原因为住户在出租屋内使用燃气灶煮水时无人看守,烧干锅后引燃燃气胶管导致火灾。目前,该住户因过失引起火灾,已被光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415日,玉塘办事处一出租屋发生火灾,过火面积1平方米,无人员伤亡,起火原因为住户在出租屋内违规使用电热棒引起。目前,该住户因过失导致火灾,被光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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